15.1 资质标准
15.1.1 企业资产
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。
15.1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。实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。
(2)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。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。
15.1.3 技术装备
具有下列机械设备:
(1) 120立方米/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,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;
(2) 混凝土运输车10辆;(3)混凝土输送泵2台。
15.2 承包工程范围
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。
传真: 010-8888888
邮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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